推荐指数:10分
他死了,子弹精准地穿过了他颈部大动脉。
叶琅不敢相信这是真的,他扑在阿鹏的尸体上,失声痛哭,直到哭声变成象野狼在哀嚎。
今天,叶琅要复员了。
他最想带走的,是阿鹏。
他带走的,是阿鹏的照片。
叶琅离开了军营,一连几个晚上泡在迪士高里。
迪士高的名字叫“原始森林”,陪在他身边的,还有阿耀和小戚。
原始森林里,领舞的雌性都翘起臀部,淫荡地扭动着,四周一片狂野的嚎叫,此起彼伏。
叶琅一直望着门口,他在狩猎,第三次,在人兽横行的深邃黑暗里。
叶琅和阿耀,小戚,终于起身,去了洗手间。
洗手间里还有一个人,是连长。
连长惊恐的眸子里映着匕首的寒光,他的血喷洒在肮脏的马桶里,变成一种让人恶心的颜色。
阿鹏脖子上的弹孔是焦黑的,那是近距离射击的灼伤。
叶琅这一次没有狂奔,他不再需要甩开人的躯壳,因为,他开始明白,人,可以比狼更凶险,更残忍。
叶琅今天可以睡个好觉了,自从阿鹏死后,他就在恐惧中左顾右盼,就像受伤的狼。
是狼,就要盯紧眼前的猎物,还要提防背后的枪口。
叶琅知道连长会来,因为他已经跟踪过他无数次,他召唤同伴,他耐心等待,等待那一击致命之后就可以逃之夭夭,消失在黑暗里的一天。
这一天,终于来了。
和平年代,谁说没有战争,有人心的地方,就有战争。
叶琅和阿耀,小戚,踏上了返乡的火车,他们喝了很多酒,全都一言不发。
叶琅知道,其实自己没有为阿鹏报仇,其实自己是在怯懦地奔逃。
军车走私,不是一个小小的连长能干的。
一九九四年,曼德拉当上了南非总统,经过漫长的斗争,他终于迎来人生的辉煌。
其实这世上每个人都在斗争,有的为了自由,有的为了理想,有的为了生存,有的为了贪欲。总之,每个人都怀着自己的目的,选择阵营,参与搏杀。而那些在搏杀之后,仍然屹立不倒的,就成为世界的主宰。
这一年,叶琅成年,在漆黑的,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里。
一九九五
一九九五年,叶琅十九岁,转业在老家的区分局里做了民警。
阿耀和小戚则在一家叫金月亮的夜总会里做保安。
叶琅常常去找他们,也常常带局里的领导去玩,一来二去,认识了一个陪酒女,名字叫阿韵。
阿韵是个漂亮姑娘,秀眉大眼,十八九岁的年纪。虽然她总是用旗袍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,但该凸的凸,该翘的翘,反而更加让人想入非非。
叶琅觉得她与众不同,从看见她的第一眼开始。
叶琅不知道是为了什么,也许,只是因为她眸子里那淡淡的沧桑。
阿韵说她只陪酒,不卖身,叶琅相信。所以当他透过玻璃,看见一只人兽撕扯阿韵的旗袍,他愤怒了。